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出台10项措施巩固生态扶贫成果

近日,云南省林草局出台10条措施,就资金支撑、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、发展生态产业等方面提出引导意见,旨在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,防止返贫,打赢脱贫攻坚战。

一是保持对贫困地区项目的资金支撑。全省林草系统将进一步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监管,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项目不按政策安排落实、资金不按要求发放等问题进行查处,增强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提高扶贫质量。

二是推进生态护林员建设。目前,全省生态护林员就业人数已达18.3万人,居全国首位,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就业困难。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动态帮扶和管理,维护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。对动态调整腾出的生态护林员岗位,优先为贫困家庭或不稳定贫困户提供岗位,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时兑现生态护林员管护服务费。

三是完善退耕还林还草后续工作。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居全国第二,为生态修复治理、人民生态功能转移收益、生态产业建设提供了项目资金保障。要加快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进度,加快项目验收,配合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,确保生态治理成效。对于依靠退耕还林还草发展生态产业的地区,要加强基地建设,创新机制,整合各种要素,建设规模化、集约化、产业化的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基地。

四是促进生态产业可持续发展。因地制宜,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、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林草产业,大力实施生态产业提质增效,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。在条件允许的地区,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,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。加大招商力度,重点引进一批以加工核桃、澳洲坚果、花椒、竹子等为主的知名企业。,推动林草生态产品精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。

五是加大林草科技推广力度。加强科技示范点和示范基地建设,加快先进实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,有效促进贫困地区林草产业发展。坚持“智养”与“志养”相结合,“富头”与“富兜”并重,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和精神贫困,激发内生致富动力,增强造血功能。

六是保障农民转移收入。要及时将涉及千家万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、天然林停伐补贴、退耕还林还草、生态护林员等林草专项补贴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并支付给农户,真正增加建档立卡户的流转收入。

第七,确保扶贫项目使用森林和草原。全力保障易地扶贫项目搬迁、农村扶贫道路、人畜饮水工程等扶贫项目需要使用森林草原、砍伐林木,依法免除森林植被恢复费,确保涉林涉草扶贫项目即时获批,保障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,促进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设施改善。

八是做好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。根据迁出和迁入的实际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,明确易地迁出的生态护林员的管护任务和工作职责,确保生态护林员迁出后既能继续受聘于生态公益岗位,又能正常履行生态保护职责。要盘活易地搬迁土地资源,“稳中增收”。通过加强对拆迁户集体林地的管理和利用,创新机制,因地制宜,盘活土地资源,多渠道增加拆迁户收入。

九是抓实定点勾帮。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履行帮扶职责,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沟通,体察民情、解民忧、暖人心。发挥行业和部门优势,加大挂钩项目投入、人才队伍建设、实用技术推广等力度,巩固脱贫成果。

十是巩固脱贫成果,助力乡村振兴。持续抓好林草优惠政策和普惠政策落实,既要狠抓和支撑建档立卡户增收,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,又要高度重视生态体系建设和农村整体发展,推动生态扶贫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, 做好林草“十四五”规划,高质量推进贫困地区乡村振兴。

(来源: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)